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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钛尾矿高效回收利用项目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715001
  • 2024-07-11 08:22:07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7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6160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0878-6160885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禄丰市钛尾矿高效回收利用项目

 

楚雄州禄丰市仁兴镇革里村委会

楚雄州禄丰市天圆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于202311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钛尾矿综合回收生产线、尾矿干排系统、办公生活区等,尾矿临时堆场未规范设置、部分环保设施未建,未投入生产使用。针对未批先建行为2024419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楚环禄责改字〔20243号),决定: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为:责令你公司钛尾矿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立即停止建设,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前不得进行调试。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未调试,正积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新建一950t/d钛尾矿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选矿生产车间、尾矿干排系统等),辅助工程(精矿池、尾矿临时堆场、办公生活区、配电室等),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收集池、回水池等)。

1、大气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具体防治措施如下:(1)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材料统一堆放,粉状物料应在专门库房堆放,砂石料堆场应用土工布遮盖,减少粉尘量,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时,开挖的泥土应按要求堆放于临时堆场,并设挡墙,以防被雨水冲刷,作为后期填土使用。(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在大风干旱的季节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3)运输车辆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4)加强燃油机械维护、文明施工、保证施工机械良好状态,同时使用先进施工设备和优质燃料油。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具体防治措施如下:(1)项目产品、尾矿在运输过程中,及时清扫路面,采用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外售精矿和尾矿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汽车厢体应保持良好的密闭性,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超高、超重装载。(2)尾矿临时堆场地表进行黏土填土、平整和压实;配套洒水设备对尾矿堆表面进行洒水降尘,并采取篷布覆盖措施;尾矿装卸时降低装卸高度、进行洒水降尘。(3)精矿池采用轻钢结构顶棚+三面围挡,精矿池配套洒水设备,定期洒水降尘。(4)食堂设置1套去除效率≥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屋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上述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本项目堆放扬尘排放量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运输道路洒水后,汽车运输环节产生的扬尘量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食堂油烟可达标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均依托项目区内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排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容积为0.5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1)尾矿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导流周边雨水,将雨水导流至大荞地尾矿库坝下的铜汞箐沟,截排水沟总长约458m;西南侧地势较低处设置1个容积为100m3的尾矿临时堆场淋滤水收集池,将淋滤水收集后用于非雨天堆场洒水降尘。(2)选矿车间初期雨水纳入大荞地钛选厂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尾矿干排系统区设置1个容积为1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堆场洒水降尘,不外排。(3)设置1个容积为2m3的钛精矿池渗出水收集池及排水沟,钛精矿池渗出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到选矿流程中,作为生产补水。(4)办公生活区设置13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个容积为12m3的生活污水回用水暂存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降尘及绿化,雨天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暂存后,晴天回用于降尘、绿化,不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

1)主要产噪设备包括渣浆泵、中矿磨机、圆筒筛、回水泵采取基础减震措施;

2)进出车辆限速、禁鸣。

3)为岗位工人配备护耳用品,以保证工人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4)对车辆保养维修,运输时要使用大型专业车辆,不得使用噪声级较大的农用车,严禁超载,保证路面完好,限制车速,运输车辆经过保护目标处减速慢行,运输要避开村民休息时间,非特殊情况,车辆尽量减少鸣笛,以减轻车辆噪声对居住区的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降噪、隔声措施可使设备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可降到最低程度,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本项目产生的磁选后的尾矿排入大荞地尾矿库堆存;非磁选产出的尾矿排入尾矿干排系统,进行脱水后含水率降至25%后暂存于尾矿临时堆场,其中一部分外售给武定县小河口耀群页岩砖厂、武定县狮山镇大石头房砖厂、武定县狮山镇九厂小箐久泰新型页岩建材厂砖厂制砖,作为生产页岩砖的原料使用;一部分外售给云南双林创业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混凝土拌合砂石料使用。

3)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沾染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拟在选矿车间东南侧设置1个面积10m2危废暂存间,最大暂存量1.0t,本项目废矿物油产生量为0.1t/a、废矿物油沾染物产生量为0.05t/a,满足贮存需求。危废暂存间地面、墙角采用抗渗混凝土建设,表面涂刷环氧树脂涂料;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防渗要求(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它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须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废矿物油及其沾染物处置协议,转运时须按要求填写三联单。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5、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迹地恢复区、绿化区的维护管理,采用乔灌草构建立体防护,优先选择抑尘效果较好的乡土树种,加强人工抚育促进植被正向演替。

2)加强对进场道路、尾矿临时堆场及周边绿化喷淋和洒水降尘,减轻粉尘对植物的影响,优先采用收集沉淀后的生产废水,不足部分补充新鲜水,在天气干燥时段、大风天气下加大喷淋、洒水降尘频率。

3)做好厂区卫生管理,及时清理餐厨垃圾,避免人工产生啮齿类动物的食物源,做好鼠患防治工作。

4)在建筑外围尽量不设置高探照灯夜间照明,以免吸引部分夜间飞行的鸟类降落而发生撞击事件。

5)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其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

6)加强对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渣库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清理遗撒的垃圾和矿渣,维护好景观环境。

6、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源头控制措施。应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对污废水全部回用,确保不外排,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土壤的污染负荷。运营期加强巡查维护,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中。(2)过程控制措施。尾矿临时堆场、各类水池均采用完善的防渗措施。(3)跟踪监测措施。设置跟踪监测点,位于尾矿临时堆场下游(S1),每五年一次。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1)对尾矿临时堆场区域地表进行黏土填土、平整和压实,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关于I类场的防渗要求(渗透系数≤1.0×10-5cm/s,且厚度≥0.75m)。

2)新建的淋滤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回用水暂存池、钛精矿渗出水收集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

3)加强巡查,设备定期检修,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

4)项目尾矿临时堆场下游设置一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每年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一次。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迹象时,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5)汛期期间,增加检查次数;汛期来临前,对截排水沟进行检查、清理。

7、环境监测 

提出了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及要求。 

8、公众参与情况

2023830日,我单位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络公示,并附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3922日,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单位于2023922日至1012日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时分别于2023925日、926日在环球时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期间在仁兴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了现场公示。征求意见稿三种方式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

202451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禄丰市钛尾矿高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现已修改完成《禄丰市钛尾矿高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于2024711日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