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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永仁县致信300MW/6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704006
  • 2024-07-04 16:10:55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州永仁县致信300MW/6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楚雄州永仁县致信300MW/6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线路工程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工程起点:起于220kV致信储能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东经101°16′39.774″,北纬25°40′3.316″;

工程终点:迄于500kV光辉变出线构架,东经101°10′17.827″,北纬25°22′36.244″。)

永仁致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南万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楚雄州永仁县致信300MW/6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线路工程项目起于220kV致信储能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迄于500kV光辉变出线构架,全线在永仁县境内走线,线路穿500kV线路4次,穿220kV线路5次,跨越110kV线路3次,跨越35kV线路4次,跨宜莲光伏板规划区1.2公里,项目#12(J5+1GG塔基位于金沙江森林公园内。

一、施工期

1、陆生生态:合理组织施工,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按设计塔基开挖,尽量减小对生态的破坏;施工中的便道,要尽量减小对森林、绿化和农作物的损坏。

2、地表水环境: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3、声环境: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符合昼间60dB(A)、夜间50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要求。

4、大气环境: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临时物料堆场采取围挡、遮盖措施。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分类堆放进行收集后运送至指定收集点,由转运站送入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6、电磁环境: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技术规程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7、环境风险:事故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少量废机油,暂时储存在废油桶中,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二、运营期

1、陆生生态: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2、声环境: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3、固体废物:运营期站区设置4个垃圾桶,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至垃圾集中处理处进行处理;废旧蓄电池、储存检修变压器产生的废油的油桶等危险固废收集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4、电磁环境:(1)定期巡检,保证电气设备运行良好;(2)运营期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附近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3)如有跨越房屋情形,建议线路跨越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建筑物屋面的距离应不小于7m。

5、环境风险:建设管理单位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