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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万千瓦复合型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426008
  • 2024-04-26 16:50:31

a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万千瓦复合型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宜莲光伏基地谢腊 23 万千瓦复合型光伏电站送出线路工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莲池乡

永仁风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永仁宜莲光伏基地谢腊230MW复合型光伏电站220kV 送出线路新建工程,线路起于谢腊光伏升压站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止于宜莲光伏升压站 220kV 出线构架绝缘子串挂点。线路电压等级220kV,除谢腊侧升压站终端塔采用双回塔外全部按单回路架设,全线走在云南省永仁县莲池乡内,线路长3.1km,共新建7座塔基。

 

一、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2)优化塔基布置,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农田、耕地,减少对农业耕作的影响。(3)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 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4)施工过程中,采取绿色施工工艺,减少地表开挖,合理设计高陡边坡支挡、加固措施,减少对脆弱生态的扰动。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少量沙石、水泥洒落,施工场地也会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各种残 留的建筑垃圾。

2、植被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 植被造成破坏。(2)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3)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4)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3、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3)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二)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2)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 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3)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4)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物料堆场等定点定位,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和砂石料采取防护措施,如覆盖薄膜或防尘布(网)等,减少扬尘的影响。(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6)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运输散体或粉状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或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7)施工现场严禁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8)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迹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三)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较分散,各施工点施工量不大;在各施工点(7个塔基处)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废水及人员生活污水,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2)施工单位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乱排施工生产废水,特别要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3)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施工工序要安排科学、合理,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4)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砂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5)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设立施工机械漏油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漏油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后妥善处置。

(四)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2)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各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 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塔基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4)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5)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进行打包, 离场时随车拉走,带出施工现场,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材废料由施工单位分类收集,可回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临时堆存于变电站施工场地,由施工车辆下班离开施工场地时,定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材料处置场所处置,不随意丢弃。(3)线路工程土石方分散在每个塔基处,单个塔基处挖方量较小,塔基处开 挖的下层土用于基础回填、平铺于塔基的连梁内或垄高于塔脚周边,使塔基区域形成龟背状,有利于自然排水;表土用作塔基下及塔基周边复耕和绿化覆土。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 被恢复和重建,选择当地物种实施植被恢复,重建与当地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植群落。(2)定期巡检。巡线时,利用已有道路作为巡检道路。同时对该区域塔基处 和线路下的林木进行巡查,防止树木触及线路,维护线路下植被良好生长。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污废水产生。

3、运行噪声防治措施

随着电气设备长期运行,加强巡线,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引起电晕噪声加强。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线路检修的废旧电气元件、金具等固体废弃物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综合利用。

5、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采用优质设备,降低电气设备和导线缺陷处产生的畸变电磁场强度。(2)在接线时, 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 导电元件连接紧实可靠,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修维护,降低设备连接部位电磁场畸变。

(3)严格按照《110kV ~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其他亦严格按照上述技术规程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确保输电线路运行后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