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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元谋物茂(南)光伏电站(变更)拟审查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402004
  • 2024-04-02 13:12:5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华能元谋物茂(南)光伏电站(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华能元谋物茂(南)光伏电站(变更)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物茂乡、黄瓜园镇、老城乡、元马镇及平田乡

华能新能源(元谋)有限公司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由华能新能源(元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2021年8月30日,项目取得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为:2108-532328-04-01-315191。项目于2021年9月由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同年11月3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以“楚环许准﹝2021﹞90号”批复了华能元谋物茂(南)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现场勘察,华能元谋物茂(南)光伏电站于2021年12月开始施工,目前光伏方阵、集电线路、厂区道路等工程内容已基本建成,升压站内生产区(包括:GIS设备、SVG设备、开关站等)、生活区(办公楼、宿舍楼等)、其他附属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仓库、备品备件间、水泵房等)均已建成。因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片区电网规划设计发生了变化。项目变更后,项目场地分布区域未发生变化,原芝麻片区电能经110kV芝麻升压站升压至110kV后送入220kV多竹箐升压站(本次评价不包含该线路工程,线路工程另行办理环评手续),小罗岔片区、茂易片区、沙沟片区、小米地片区经35kV集电线路接至小米地片区新建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后,统一升压送出(送出线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独开展,本次评价不包含升压站送出线路)。同时为了兼顾本片区新建项目华能元谋马头地光伏电站、华能元谋帕地光伏电站的能源接入,220kV小米地升压站西南侧新增1台85MVA主变,变更后220kV小米地升压站内共配套建设3台主变,容量分别为:290MVA、275MVA、85MVA。项目变更后,110kV芝麻片区升压站位置及规模未发生变化,220kV小米地升压站位置不变,但主变数量增加一台,符合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件规定的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因此需要开展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评价,上报审批部门审批。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严格按设计施工,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对于被占用的林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2)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及合理施工道路布线,尽量缩短路线长度和高大边坡,减少临时用地面积。(3)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以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它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野生生物的影响。(4)征地范围内地被植物清理时,应请林业部门参与,发现珍稀植物,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护。(5)进一步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6)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7)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放炮,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8)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杜绝让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流失于施工人员或当地群众中,用于私自制造狩猎工具和捕杀野生动物;(9)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应交给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10)在施工区内设置保护动物的警示牌,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11)按《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措施要求进行土工布遮盖、行道树种植、撒草绿化、植被恢复、挡渣墙以及截排水沟布设。

2、运营期

(1)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2)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道路、升压站等区域内破坏的植被进行植被恢复,考虑选取乡土树种为主,易于存活,加强管理保护好项目区内现有植被,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及农作物。(3)生态修复初期、中期要做好植物的养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4)做好员工宣传工作,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5)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场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车辆清洗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3)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4)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发现堵塞或损坏,应当立即疏通或修复。(5)施工人员粪便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

2、运营期

(1)厂区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由于项目区较为缺水,建议光伏列阵区域分区设置雨水排水沟,经过排水沟、冲沟汇入各片区附近的坝塘等水体。(2)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简单沉淀后,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浇灌用水,不外排。(3)项目升压站办公生活区附近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和1个6m3的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并设置处理规模为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接触氧化+MBR膜处理”处理工艺。项目厨房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 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非雨天回用于场内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2)施工过程中,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3)采取分段施工措施,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5)施工期间交通运输采取以下措施:①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乡村道路等声区时应限速;②施工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③夜间禁止从两侧有村庄的场内道路运输。

2、运营期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2)营运期加强对逆变器和变压器的定期检查、维护,使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3)合理布置,各单元变压器和逆变器距厂界均保持一定距离。(4)在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林带应乔、灌木合理搭配,并选择分枝多,树冠大、枝叶茂盛的树种,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以减少噪声和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加强对各片区进行间断性洒水降尘,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施工土方开挖、搬运,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2)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3)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剩余的弃渣及时运至指定渣场堆放,对临时堆土点的弃土弃渣应尽快回填利用或运至弃渣场,暂时不能利用的,应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4)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以避免运输途中砂石、水泥等散体材料洒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5)出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6)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2、运营期

(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采用1套油烟机收集后,通高于屋顶1.5m的排气装置排放。(2)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项目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对垃圾收集点经常进行清扫。

五、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进一步优化土石方平衡,尽可能减少弃渣。(2)出渣必须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指定的渣场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倾倒。(3)弃渣前完成拦挡和排水措施,严格遵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完善拦挡措施和排水设施,防止堆渣过程对渣场下游的影响。(4)弃渣运到渣场指定地点应及时完成摊铺、碾压,对渣体边坡进行修整。(5)弃土结束后,马上进行覆土和植物恢复措施的施工,避免坡面场面长时间裸露。(6)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定期清掏,施工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堆放点,由临时垃圾桶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

2、运营期

(1)检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于升压站区,面积48m2,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须密闭,地面用C30混凝土浇筑20cm进行硬化,同时地面和四周墙体须用防渗材料进行处理,墙体处理高度为1m左右,使渗透系数≤10-10cm/s。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废转移联单、台账,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项目使用的电池为多晶硅电池,其使用寿命一般为25年,废旧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3)本项目在110kV升压站和220kV升压站分别设置事故油池(共3座,其中110kV升压站1座,容积为45m3,220kV升压站2座,容积分别为45m3、33m3)。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变电站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经收集后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4)蓄电池更换时,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厂家当场拉走处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5)生活垃圾经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

2、运营期

(1)在设备的高压导电部件上设置不同形状的数量和均序环(或罩),以控制导体、瓷件表面的电场分布和强弱,避免或减少电晕放电。(2)在满足经济技术的条件下选用低辐射设备,对于变电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以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所有的边、角都应挫圆,螺栓头也打圆或屏蔽,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3)依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变电站保护区范围为站围墙外延3m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应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4)建设单位应向周边居民宣传、贯彻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规章。(5)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6)向员工及周边居民科普光伏发电原理,科学宣传可能产生的噪声、电磁辐射等环境影响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消除周边民众担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7)加强变电站内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和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