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小梨园光伏项目升压站至小竹园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内部联络线工程拟审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4-0226005
  • 2024-02-26 11:36:56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姚县小梨园光伏项目升压站至小竹园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内部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77、0878-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姚县小梨园光伏项目升压站至小竹园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内部联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线路起于小梨园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迄于小竹园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沿线涉及石羊镇、新街镇。工程地理坐标介于101°08′17.557″~ 101°13′59.344″,25°48′6.422″~25°48′25.758″之间。

 

大姚云能投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220kV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小梨园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迄于小竹园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最终实施阶段线路路径长约10.2km,曲折系数1.07。线路单回架设。本工程采用自立式角钢塔,共使用铁塔29基。其中直线塔14基,耐张塔15基。直线塔采用导线呈三角排列排列的猫头塔,耐张塔采用导线呈三角排列的干字塔。大姚县小竹园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址主变规模为1×180MVA。升压站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大姚县小竹园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属于大姚县小竹园光伏电站建设内容,大姚县小竹园光伏电站环评已包含220kV升压站。

大姚县小梨园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址主变规模为2×180MVA。升压站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大姚县小梨园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属于大姚县小梨园光伏电站建设内容,大姚县小梨园光伏电站环评已包含220kV升压站。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植物保护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资源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2)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3)牵张场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牵张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4)对塔位表层无植被或植被很稀疏的塔基,为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5)设置施工控制带,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铺垫(如彩条布、草垫、钢板垫等),减少生态影响。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2)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牌标。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3)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伤,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4)及时做好物料遮盖,建筑垃圾清理,以免物料、建筑垃圾遗留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5)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中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遇到幼兽,应交给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林业部门等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对施工中遇到的鸟窝应移到非施工区的其他地区;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应交林业局或相关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6)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生境。(7)对施工临时征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3、施工期扬尘控制措施

(1)定时洒水降尘;(2)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3)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加盖帆布,采取密封运输;(4)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现场搅拌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

4、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2)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4)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5)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5、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2)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弃渣场。产生的临时土方堆放于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场地,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并进行绿化恢复;(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6、占用林地保护及减缓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2)项目对林地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此,根据占用的林地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林地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对于植物物种的选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并且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植被恢复主要从生态修复的角度出发,着重考虑植被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3)同时,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4)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缴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2、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输电线项目,运行后不会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3、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输电线项目,运行后不会产生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输电线路在运营会无明显噪声产生,对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无须采取专门的噪声防治措施。

5、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输电线项目,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对环境影响不大。

6、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2)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3)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4)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5)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6)应确保项目运营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7.5m,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6.5m。加强对最小导线对地面距离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