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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大平地光伏电站接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2-0228004
  • 2022-02-28 14:53:22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姚县大平地光伏电站接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 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姚县大平地光伏电站接网工程

大姚县境内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平地升压站—石板箐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输电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2)优化塔基布置,输电线路塔基尽量避开农田、耕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尽量布置在农田、耕地边角处,减少对农业耕作的影响。

3)优化施工方案,减少临时占地占用的农田、耕地面积,必要时用彩条布、钢板等隔离,减少对农田、耕地的耕作层土壤的扰动和破坏。

4)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早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并根据土地利用功能及早复耕或植被恢复,避免水土流失。

1.2植被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2)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

3)对线路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如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展放线,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4)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在采取以上植被保护措施以后,工程施工对植被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1.3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采用低噪声的机械等施工设备,禁止随意大声喧哗等高噪声的活动,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3)尽量利用原有田间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恢复野生动物生境。

在采取上述土地占用保护措施和植被保护、动物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优化施工方案,产生高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4)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本工程线路塔基处分散施工,单个塔基施工期较短,在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1.5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车辆运输线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或散体材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输电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本工程施工期较短且施工地点较分散,在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1.6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

为减小工程施工期废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整个施工期采取如下施工期废污水防治措施:

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②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③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

④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在采取上述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后,工程施工废污水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坛罐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施工采用无废污水排放的塔基基础施工方式,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和;施工废水应杜绝直接向水源地保护区水体排放,应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上清水用于喷洒施工场地、下层沉淀层填埋并采取绿化措施。

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内新建塔基基础时,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尽量减小开挖的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破坏原土。土建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基础开挖尽量保持坑壁成型完好,并做好弃土的处理,避免坑内积水,基础坑开挖好后尽快浇筑。基础拆模后,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回填,回填土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基础施工尽量采用基础开挖量较小的基础开挖方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

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内线路放线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方式,不砍伐出放线通道,紧线过程中利用牵张设备进行,不砍伐植被;提高线路的架线高度,确保最低线高下的植被不需要进行大幅修剪,保护线路下方的生态环境。

④施工期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段修筑大型机械通行的临时道路,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沿线现有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尽量采用畜力运输、人力运输方式运输建筑材料。

⑤线路架设过程中,不在一级及二级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

⑥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施工弃土应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妥善处置。采用苫布对开挖的土方及沙石料等施工材料进行覆盖,避免水蚀和风蚀的发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集中后及时清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结束后,各类建筑废料、多余材料及少量生活垃圾应带离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避免随着雨水进入水体,收集后异地无害化处理。

⑦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线路在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采用彩带、竹竿等材料先将塔基施工所需的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

⑧禁止堆置和填埋固废、挖沙取土;禁止捕杀水生动物、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的活动;禁止施工人员在水源保护区内旅游、游泳、洗涤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1.7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在采取了上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2.2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2.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2.4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污水,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2.5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运营期本工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6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

在输电线路运行期,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固体废物,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生活垃圾等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线路运维护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带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妥善处置,废弃绝缘子等废物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