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饲料级磷酸盐转型升级配套制酸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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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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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级磷酸盐转型升级配套制酸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
楚雄州禄丰市勤丰镇沙龙村委会新街子村东侧120m(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 |
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性质:改扩建 新建一套30万t/a硫精砂制酸装置;配套建设10MW汽轮发电机组;在本次建设和原有的两条生产线传统工艺一吸塔系统旁各配套建设1套低温余热回收装置(简称:DWHS),用于低温余热回收用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磷酸浓缩。总投资42327.79万元,环保投资641.65万元。 产品规模:30万t/a硫酸,12MW的余热发电,副产品铁精粉24.65万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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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包括:制酸尾气、无组织排放废气; (1)制酸尾气采用1套纤维除雾+双碱法(氢氧化钠+石灰)脱硫+挡板除沫后经60m高排气筒外排,配套安装1套在线监测设施;保证尾气排放达《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少量堆场扬尘、自然逸散的SO2、硫酸雾等,环评要求采取的措施包括:①采取物料遮盖运输、原料和铁矿渣置于封闭仓库、道路定时洒水、上料系统封闭、烧渣增湿、厂区运输车辆车轮冲洗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外排量。②选用符合要求的材质管道,加强气体输送管道密封的完好性检查,提高尾气治理的效率等降低无组织排放的SO2、硫酸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及其修改单中表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及其防治措施 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 (1)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后用于厂区饲料级磷酸盐生产线补水; (2)清净下水:经管道收集进入后进入渣库渗滤液调节池,作为饲料级磷酸盐补水; (3)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饲料级磷酸盐补水。 (4)生产废水:包括尾气治理废水、洗涤污酸废水、地坪冲洗水、脱盐水站产生的酸碱废水;尾气治理废水首先采取石灰乳中和后压滤,压滤后和其他废水一并进入本次新建的20m3/h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本项目滚筒冷却和矿渣增湿补水,其中,废水中总砷、总铅、总铊排放限值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及其修改单以及《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相应标准要求。 企业无废水外排。 3、噪声控制措施 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1)风机置于专业的隔声风机房内并布置于厂区中部;(2)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设备,部分设备安装减震垫、减震基础,部分设置消音隔声设施;(3)靠边界一侧为原料堆场,可部分进行隔声;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包括:铁矿渣、脱硫石膏、含砷污泥、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 (1)铁矿渣:置于矿渣库,外售至周边钢铁厂作为生产原料; (2)脱硫石膏:来源于尾气治理工段,置于100m2硫石膏暂存间,定时置于渣场堆放用于后期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作为原料; (3)含砷污泥:产生于酸泥斜板沉降器和生产废水处理站压滤污泥,置于360m2的含砷污泥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台账记录保证危废妥善处置。采取的防渗措施为“40cm厚土+环氧胶泥1层+白金玻纤布2层+环氧胶泥1层+2mm厚PVC软板+4.5cm大理石”防渗防腐,保证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4)废催化剂:依托原有项目已建设的废催化剂暂存间暂存,由供货厂家再次回收利用; (5)废机油:置于厂区已有的废机油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时清运处置; (6)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依托现有已建设的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选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配套各类防护措施、切断阀门、连锁装置、各类污染物合理治理、保证施工质量、设置配套应急收集措施和设施,从源头减少污染事件发生的可能; (2)分区防渗:按照重点防渗、一般防渗、简单防渗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设计和建设,保证防渗系数满足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域包括:含砷污泥暂存间、硫酸储罐、动力波洗涤和空塔洗涤工序、事故应急池、含酸废水处理站、尾气洗涤区域、尾气洗涤区域、危废暂存间,防渗系数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3)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厂区目前已设置有4口地下水监控井,可满足对厂区地下水的监控; 6、土壤及生态 (1)厂区用地为已规划的工业用地,运行后将建设部分绿化,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轻微;(2)已按照导则要求设置外围耕地土壤跟踪监控点位,将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网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lftblh.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9&id=148;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提交给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7日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2日,公示网址为:http://www.lftblh.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9&id=149;2021年9月11日、9月14日在楚雄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同步在当地镇政府、沙龙村委会进行现场公示并征求相关意见;在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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