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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三期年产20GW单晶硅切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1-0210002
  • 2021-02-10 09:12:58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三期年产20GW单晶硅切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30241470878- 6160885(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0878-3017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楚雄三期年产20GW单晶硅切片建设项目

禄丰县金山镇官洼新河社区

禄丰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目占地108923.73㎡,建筑面积63419.18㎡。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施机电安装和净化装修工程,购置金刚线切片机、脱胶机、插片与清洗机、分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工器具等,标准化厂房和配套生产设施土建工程均由禄丰县政府建设。

 

1.地表水环境

生产车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大气环境

切片车间有组织排放VOCS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氟化氢酸性废气,自然通风稀释。污水处理站,恶臭自然扩散、空气稀释。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8483-2001)大型规模排放标准。

4.声环境

施工设备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垫、建筑隔声等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硅泥、边角料、不合格硅片及不合格硅棒交给保山或丽江工业硅工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废金刚线收集后外售废品资源回收商家综合利用,废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委托楚雄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楚雄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油脂委托楚雄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碱液、氢氟酸废液及清洗废水、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生态环境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存在于施工期,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均为建筑物、道路和绿地所覆盖,因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将有效得到控制。厂区内的建筑物、道路和绿化建设完成后,施工造成的景观影响得以消除,厂区内干净、整洁的环境与周边的景观环境相协调,不会对景观造成影响。随着项目区内绿化的建设,将会改善区域植被覆盖率,但应注意在项目绿化过程中应优先选择乡土物种,不得引进外来物种,以免物种入侵情况的发生。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微小。

7、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2019 1 1 日实施)相关规定,项目于202114日在环评互联网上进行了公众参与网络公示,2021120日在环评互联网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2021121日、22日在《云南信息报》上进行报纸公示(10个工作日内连续2次),并于 2020 1月中旬在官洼社区信息公开墙上和楚雄隆基厂外进行了张贴公告。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