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我州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州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8年1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6省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一期监测,其中,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双柏县礼社江口和绿汁江口)由环保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仍沿用原监测方式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分别评价如下:
1月国控监测断面7个。
1.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5个。
双柏县礼社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双柏县绿汁江口、南华县毛板桥水库、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4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上述5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监测结果不达标,超标监测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1月省控监测断面(点位)16个。
1.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3个。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监测断面、楚雄市西静河水库和九龙甸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3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6个。
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双柏县元江口、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姚安县渔泡江地索村坡脚、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2个监测断面和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上述6个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7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和小江口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3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上述7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18年1月,楚雄州州、市两级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型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三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的取水量。湖库型饮用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团山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Ⅱ类,团山水库为Ⅲ类,均符合总氮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时: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Ⅰ类,团山水库为Ⅱ类,均符合粪大肠菌群Ⅲ类标准要求。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1月,楚雄州十县市均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除楚雄市、武定县正常开展监测外,其余8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仍处于调试、联网阶段,预计2月开始进入试运行,监测项目包括SO2、PM10、O3、PM2.5、CO、NO-NO2-NOX、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2018年1月,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15天为“优”,16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武定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其中18天为“优”,13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四、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考核断面监测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1月各考核断面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1月地表水考核断面7个。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3个。
双柏县礼社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元谋县龙川江江边和双柏县绿汁江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上述3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2个。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劣于Ⅳ类考核目标要求,超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3.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省考断面1个。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考断面1个。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1月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考核断面3个。
1.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源2个。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满足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源1个。
楚雄市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满足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五、存在问题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监测结果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和Ⅳ类考核目标要求,超标监测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3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满足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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