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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 1153230001516792XM-/2020-0325216
  • 2019-05-18 16:46:00

2019年4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主要地表河流(湖库)、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

2019年4月,我州州、县(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州境内的7个国控、18个省控河流(湖库)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除6个国控考核断面(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和龙川江江边、双柏县绿汁江口和礼社江口)由环保部统一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外,其余断面仍沿用原监测方式开展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基本项目(河流总氮除外)及电导率,湖库增测总氮、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和《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进行评价和判定,各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评价如下:

(一)国控监测断面7个。

1. 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5个。

双柏县礼社江口、元谋县金沙江大湾子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元谋县龙川江江边和双柏县绿汁江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南华县龙川江毛板桥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5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 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国控监测断面2个。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氨氮和总磷。

(二)省控监测断面(点位)18个。

1. 划定在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4个。

武定县水城河禄劝交界处和牟定县紫甸河伍纳本村外2个监测断面、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2个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4个监测断面(点位)均符合Ⅱ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西静河水库和九龙甸水库均为Ⅱ类。

2. 划定在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7个。

双柏县元江口和永仁县万马河昔丙村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姚安县渔泡江地索村坡脚和牟定县古岩河联丰村路口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武定县勐果河高桥水文站、大姚县渔泡江朵腊河底2个监测断面及楚雄市团山水库监测点位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7个监测断面(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Ⅲ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湖库总氮单独评价:团山水库为Ⅲ类。

3.划定在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内的省控监测断面7个。

禄丰县星宿江螺丝河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楚雄市龙川江青山嘴水库、禄丰县新宿江小江口、永仁县羊蹄江大河波西和大姚县蜻蛉河赵家店4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和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7 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均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

(一)监测情况

2019年4月,我州州、市环境监测站对楚雄市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团山水库3个在用的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一期监测,3个水源地均为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每个饮用水源地在取水口周边100米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同时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指标,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取水量。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础项目按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表2和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其中:基本项目(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按照“标准”中对应的Ⅲ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补充项目、优选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果

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 3个水源地监测结果均达标。

总氮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均为Ⅱ类,团山水库为Ⅲ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均为Ⅰ类,均符合Ⅲ类标准要求。

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评价: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均符合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结果达标。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4月,楚雄州10县(市)城区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楚雄州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均包含了常规六参数(SO2、NO2、O3、CO、PM10、PM2.5)及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2019年4月,楚雄州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30天,30天均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30μg/m3;武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6天为“良”,4天为“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臭氧),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7%,PM2.5月浓度均值为23μg/m3;双柏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30天均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7μg/m3;牟定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1天为“优”,29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3μg/m3;南华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9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臭氧),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PM2.5月浓度均值为18μg/m3;姚安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29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臭氧),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PM2.5月浓度均值为20μg/m3;永仁县监测有效天数30天,其中18天为“优”,12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17μg/m3;大姚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其中28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臭氧),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6%,PM2.5月浓度均值为15μg/m3;元谋县监测有效天数29天,3天为“优”,26天为“良”,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2.5月浓度均值为21μg/m3;禄丰县监测有效天数28天,其中24天为“良”,4天为“轻度污染”(3天超标污染物为臭氧,1天为PM2.5),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7%,PM2.5月浓度均值为31μg/m3。

四、4月楚雄市降水质量状况

至4月,楚雄市城区共计监参考“州环境监测站”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 2019年1月测降水5场次,监测频次为“逢雨必测”, 降水pH范围为5.98-6.68。

五、纳入省、州水污染防治方案考核断面监测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要求,现将4月各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汇总如下:

(一)地表水考核断面7个。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3个。

双柏县礼社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双柏县绿汁江口和元谋县龙川江江边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3个监测断面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 列入Ⅳ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国考断面2个。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符合Ⅳ类考核目标要求。

禄丰县星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劣于Ⅳ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考核目标要求的监测指标为氨氮和总磷。

3.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省考断面1个。

楚雄市龙川江青山嘴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4. 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考断面1个。

禄丰县星宿江小江口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二)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断面3个。

1. 列入Ⅱ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2个。

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和西静河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2个水源地均符合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2.列入Ⅲ类考核目标要求的州市级饮用水水源地1个。

楚雄市团山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符合Ⅲ类考核目标要求。

六、存在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存在问题

禄丰县新宿江水文站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质状况为重度污染,劣于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和Ⅳ类考核目标要求,劣于水环境功能区划和考核目标要求的指标均为氨氮和总磷。

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和Ⅳ类考核目标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姚安县蜻蛉河王家桥和南华县龙川江小天城2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监测结果符合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二)环境空气质量存在问题

受突发山火、秸秆燃烧及客观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颗粒物和臭氧监测结果较往年同期明显变高,导致我州各县市城区均不同程度出现了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状况。其中:南华、姚安、大姚3个县城区4月21日出现1天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武定县城区4月21日、22日、25日、26日出现4天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均为臭氧;禄丰县城区4月21日、25日、26日、29日出现4天轻度污染,前3天超标污染物为臭氧,29日为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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